索引号: 014437529/2017-03267 主题分类: 科技
发布单位: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17-12-01
文号: 靖政办发〔2017〕13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7—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16: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靖江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7—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靖江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7—202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靖江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7—2022年)》, 不断强化“标准化+技术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创新”的催化效应,以先进标准引领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加快先进标准从生产领域向贸易领域、服务领域延伸,从经济层面向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以及政府管理层面拓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标准化+技术创新”在提质增效、产业转型、社会服务、开放融合等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形成具有靖江特色的“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培育一批掌握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一批行业冠军。

  (一)标准话语权增强。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10项以上,地方标准6项以上。标准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能力不断提升,制订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成果企业产品标准20项以上。

  (二)构建“靖江制造”标准体系,引领“靖江制造”升级,提升“靖江制造”品牌形象。全市采用国际标准产品120个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70%以上,创建3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以上,4A级实现零的突破。

  (三)发挥“标准化+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引领作用。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标准化试点单位2~3个,培育县级农业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建成省、市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以上,建成各类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以上。

  (四)提升服务业和管理技术创新的标准化水平。通过名小吃、名菜、餐饮服务标准化,重点提升品质靖江餐饮整体品牌;在基本发展服务能力、基本安全保障、行政审批、城市管理服务、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2个以上。

  (五)标准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不断优化。2017年建成标准大数据平台,2018年全面实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申明公开。标准供给能力处于泰州前列,检验检测能力大幅增强,拥有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标准化专业人才。

  二、任务分解

  (一)提升重点产业标准话语权。

  1.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联盟标准)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重点提升船舶配套、核电装备、机电汽配等优势产业技术含金量,帮助企业深度挖掘自身的标准化优势,积极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抢占产业“制高点”。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每年发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2项以上。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委、科技知识产权局等

  2.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导作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专业目标的需要,引导企业找准“标准化+技术创新”的着力点,提高执行能力,建立适应当前的先进标准体系。每年在全市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中培育并创建成3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6家以上,全市采用国际标准产品24个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升。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委、科技知识产权局等

  (二)促进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

  3.建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机制。统筹推进科技、标准、产业协同创新,实施“百优企业”技改行动,强化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的互动支撑,逐步培育、创建标准评价机构,建立先进性标准评价体系,研究出台《靖江市企业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标准对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载体作用。每年指导企业制定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成果企业产品标准5项以上。

  责任部门: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等

  4.发挥“标准化+技术创新”领跑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对应用导向明确的技术创新成果开展标准化试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我市企业标准创新活力,进而推动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培育、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1~2个。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知识产权局等

  (三)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体系。

  5.农业标准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从我市农业特色和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着力制定农产品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需要的质量安全标准、种植(养殖)生产技术标准(规程)等,构建、完善满足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出台《靖江市农业标准化试点评价细则》,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业名牌产品,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牵头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

  6.深化农业标准实施示范。以农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为抓手,注重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协会(商会)及种植、养殖专业大户在“标准化+技术创新”实施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鼓励和推动新建各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每年培育1~2个县级标准化试点,申报省、市级农业标准化试点1~2个。

  牵头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优化基本生活服务标准化建设。

  7.提升基本生活服务水平。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化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地方特色的个性化标准。在服务业领域重点选择行业基础好、创新意识强、标准化意识高的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的示范带动,总结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引领性标准,带动有关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每年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省、市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2项。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卫计委、商务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

  (五)提升管理技术创新的标准化水平。

  8.推进政府效能不断提升。把标准化作为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用标准化手段规范社会管理全过程,特别是用标准化的方法把改革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和推广。每年在基本发展服务能力、基本安全保障、行政审批、城市管理服务、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申报地方标准1~2个。

  责任部门: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六)打造适应新常态的工业标准化工作格局。

  9.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围绕全市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大力加强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其技术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实验室开展交流合作与互认,帮助企业规避技术风险,积极服务支柱产业发展需要,有效降低创业、转型升级成本,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为落户靖江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促进产业的转移和升级,为推进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做实空调公共检测中心、焊接技术中心等专业性服务平台,每年帮助1~2家企业申报省级以上计量体系确认。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知识产权局、农委、商务局等

  10.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深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标准化+技术创新”意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监管能力,着力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闭环式”监管模式,在供给侧改革中更好地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2017年建成标准大数据平台。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

  11.加大“标准化+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创新”的育人和用人机制,积极拓宽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大力引进突破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产业紧缺的创新人才。市各部门、职业学院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创新人才、技能人才和标准化专业人才的培训。依托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深度合作,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全市人才资源结构不断提升。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经信委、市场监管局等

  三、政策奖励

  (一)强化公共服务能力。

  1.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顺利实施。每年投入10~20万元,用于组织协调、宣传培训和服务推广。

  2.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投入10~20万元搭建辐射性较强、服务特色明显、发展空间较大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3.建立技术支撑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投入100~500万元增强综合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公共检测服务的提供能力及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对我市主打产品和主要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

  (二)支持企业抢占高点。

  4.对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及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5.对主导或主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含省级以上团体联盟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含省级以上团体联盟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每一个标准仅限奖励一个排名靠前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奖金的50%用于对标准编写人员的奖励。

  6.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标证书的,每个采标产品奖励0.1万元,奖金的50%用于对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奖励。

  (三)激励企业技术创新。

  7.对企业将现行有效产品发明专利或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融入企业产品标准,并具有20万以上销售额,如该企业标准经过评审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的50%用于对标准编写人员的奖励。每一个专利仅限制定一项企业标准。

  8.为技术创新、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当年通过国家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奖金的50%用于对测(计)量管理人员的奖励。

  (四)加强企业体系建设。

  9.对新认定为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3A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奖金的50%用于对标准编写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奖励。

  (五)实施试点示范引领。

  10.对列入国家、省、市、县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当年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金的50%用于对试点标准编写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奖励。

  11.对列入国家、省、市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团体标准化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已列入2017年靖江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奖金的50%用于对试点标准编写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奖励。

  四、考核办法

  (一)申报考评。

  市“标准化+技术创新”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和奖励。考核按年度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进行申报,由所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初审后,向市各主管部门申报。市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二)奖金来源。

  市政府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每年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准意见拨付奖金。

  (三)一票否决。

  企业发生以下事故或事件的,奖励实行一票否决:1.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重大影响的;3.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事件的;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5.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6.有明显信用失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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